我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 有了这个明确的清单作为指导,我们将尽力提供建议,但请记住,任何明显不含乳糖的产品(因为它们的自然状态没有乳糖)都可以添加各种配料和添加剂,将其转化为不适合乳糖不耐症人群的产品。 因此,我们建议您务必仔细阅读配料标签,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制造商。 如果您想了解各种乳糖产品中乳糖的含量,请参考我们的对照表
食物。
· 牛奶、山羊奶、绵羊奶、马奶等(哺乳动物)。
· 人乳。
· 奶粉。
· 甜炼乳。
· 炼乳。
· 奶昔。
· 黄油。
· 奶油。
· 液体奶油。
· 酸奶。
· 新鲜奶酪。
· 发酵奶酪或成熟干酪。
· 浓奶油。
· 凝乳。
· 乳制品甜点。
· 鸡蛋馅饼。
· 蛋奶沙司。
· 大米布丁。
· 慕斯。
· 冰淇淋。
· 贝夏美酱汁。
· 牛奶巧克力。
配料。
· 乳糖。
· 水乳糖。
· 牛奶糖。
· 固体乳制品。
· 乳清、酪乳或牛奶乳清 (1)。
· 乳脂。
食物。
· 奶油。
· 汤。
· 面包。
· 蛋糕和馅饼。
· 冷肉。
· 腌肉。
· 炸肉。
· 土豆泥(土豆、蔬菜等)。
· 糕点:甜甜圈、小圆面包、松饼等。
· 饼干。
· 薄饼。
· 吐司。
· 预先准备好的菜肴。
· 精加工谷物。
· 沙拉酱。
· 蛋黄酱。
· 冰淇淋冰沙。
· 奶昔。
· 裹面炸脆的食物。
· 巧克力替代品。
· 速溶汤。
· 酒精、发酵或蒸馏饮料 (2)。
· 人造黄油 (3)。
产品。
· 药物中的赋形剂 (4)。
· 维生素复合物。
· 牙膏。
配料。
· 凝乳酶 (5)。
食物。
· 水果。
· 坚果。
· 鱼。
· 海鲜。
· 谷类。
· 蛋类。
· 蜂蜜。
· 果酱。
· 土豆。
· 米饭。
· 意大利面。
· 蔬菜。
· 豆类。
· 白肉和红肉。
· 植物性饮料:大豆、椰子、燕麦、大米等。· 杏仁奶等。
· 淀粉(大米、玉米、小麦、土豆)。
乳制品原料 (6)。
· 牛奶蛋白。
· 酪蛋白。
· 酪蛋白酸盐。
· 酪蛋白酸钙(以前是添加剂 H/E4511)。
· 酪蛋白酸钠(以前是添加剂 H/E4512)。
· 酪蛋白酸钾(以前是添加剂 H/E 4513)。
· 酪蛋白酸镁。
· 蛋白质水解物。
· 乳清蛋白。
· 乳球蛋白。
添加剂。
· E101 核黄素或乳黄素
· E101A 核黄素或磷酸核黄素
· E106 磷酸核黄素
· E270 乳酸
· E325 乳酸钠
· E326 乳酸钾
· E327 乳酸钙
· E328 乳酸铵
· E329 乳酸镁
· E585 乳酸亚铁
· E415 黄原胶
· E418 结冷胶
· E472b 单甘酯和双甘酯脂肪酸乳酸酯
· E575 葡萄糖酸 δ·内酯
· E480 磺基琥珀酸二辛酯钠
· E481 硬脂酰-2-乳酸钠
· E482 硬脂酰-2-乳酸钙
· E963 塔格糖
· E966 乳糖醇
(0) 包装和非包装产品标签上的过敏原
欧盟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第 1169/2011 号法规规定,对于包装食品,有关过敏原(列在附录二中,包括含有乳糖的牛奶和衍生产品)的信息必须出现在配料表中,并且必须通过排版结构突出显示,清楚地将其与配料表其他部分区分开来(例如,通过字体、样式或背景色)。 在没有配料表的情况下,如果产品只有一种配料,则必须在”包含”一词后加上附录二中所示的物质或产品。
此外,如欧盟第 1169/2011 号法规(第 44 条)和随后的皇家法令第 126/2015 号(第 2 条)(由西班牙级别的”向最终消费者……出售的未包装食品的食品信息的通用标准”制定)中所规定,还必须在以下未包装食品上注明附录二中的过敏原:
· 在没有包装的情况下展示并出售给最终消费者和社区的。
· 应买方要求在销售地包装的。
· 由零售商店包装以便在企业或机构立即销售的。
· 对于通过远程通信(如在线)方式出售的上述假设情况。
(1) 标签配料标示强制执行的例外(乳制品)
关于向消费者提供的食品信息的第 1169/2011 号(欧盟)法规(附录二)规定了食品标签标示信息强制执行中涉及的两个例外情况(对于乳制品):
· 乳糖醇 来自乳糖。 它被用作甜食、无糖口香糖、饼干、冰淇淋、低热量食品和泻药的低热量甜味剂。
· 乳清 仅当在精制蒸馏酒精饮料加工过程中使用时
(2) 酒精饮料
欧盟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第 1169/2011 号法规(第 16.4 条)规定,酒精含量超过 1.2%/1.2º 的酒(大多数发酵酒和蒸馏酒),可免除制造商在标签上标示营养信息和配料表的义务,但必须标示产品中作为配料或技术佐剂存在的过敏原。
酒按制造工艺和最终酒精含量可分为两类:
· 发酵酒 – 酒精含量 <15°/<15% 的酒,如葡萄酒、啤酒、苹果酒、卡瓦酒等;
· 蒸馏酒或烈酒 – 酒精含量 >15°/>15% 的酒,如杜松子酒、威士忌、朗姆酒等 烈酒
(3) 人造黄油
人造黄油必须是 100% 植物性的,但市场上大多数人造黄油都添加了乳制品,因此最好只食用制造商明确保证不含乳糖的产品
(4) 药品
尽管欧盟在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第 1169/2011 号法规所包含的过敏原的特定法规中未包含药品,但仍有义务声明所谓的“强制性声明赋形剂 (EOD)”,这一条将根据科学和技术的进步以及依照欧盟机构在这方面的机构在法规中进行相应更新(皇家法令第 1345/2007 号第 34 条)。 “人用药品的授权、注册程序和配药条件”规定,标签上的药物成分声明中必须包含强制性声明赋形剂。 在这方面,西班牙药品和保健品管理局在其 2018 年 1 月的时事通讯中介绍了“人用药品标签、说明书和技术数据表关于赋形剂的更新信息”,其中包括下列必须声明的糖:葡萄糖、果糖、乳糖、乳糖醇等。
在制药工业中,乳糖是40%授权药品的基础。 目前,有7,451种药物包含乳糖作为赋形剂,总计19,676-。 乳糖作为赋形剂有助于药物的活性成分以稳定,有效和安全的方式为患者服用。 由于它的溶解性和令人愉悦的味道,可用于片剂,尽管也可以在其他产品中找到(小瓶,悬浮液,吸入器)。 来源AEMPS(2020年8月8日)。
我们必须考虑到,标准片剂中乳糖含量少于 500 毫克(0.5 克),虽然含量很少,但可能足以引起过敏或高度不耐症患者的反应,特别是当他们每天的药物超过一片或需要服用多种药物时。 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医生必须考虑使用含其他赋形剂的药物来替代含乳糖的药物。
您可以在药物说明书本身(第2和第6节)中或通过AEMPS网络搜索引擎(CIMA)检查药物中乳糖的存在
(5) 凝乳酶
我们可以在一些哺乳动物(山羊、绵羊或奶牛)的胃壁中发现的一种用来发酵牛奶的发酵物。 凝乳中的活性物质是凝乳酶,当添加到牛奶中时,会导致酪蛋白和乳清分离。 这个过程对于任何奶酪的加工都是必要的。 虽然现在动物凝乳仍在生产,但乳酪行业已经找到了通过细菌培养或发酵来生产凝乳酶的方法,我们必须监测其来源,并在使用前随时询问制造商。
(6) 乳制品来源的交叉污染成分
乳制品成分的预防措施。 虽然它们与乳糖没有任何关系,但在乳制品来源相同的情况下,可能与乳糖存在交叉污染。 我们必须始终联系制造商,以便他们能够保证乳糖不存在交叉污染,并且产品适合乳糖不耐症人群。